歷史是什麽? 誰書寫歷史? 誰決定歴史?
曾聽過某電台的廣告 : 「當你聽到的就是新聞,當你看到的就是歷史」,主要是宣傳電台廣播的優點,在電台聽到的即時事件報導才是新聞,在報紙看到的已是過去的歷史了。 現在發生的事情,等一會就已經變成歷史了。 我們常常聽到〝歷史長河、歷史時刻、歷史新章、創造歷史、以史為鑑〞等等詞句,那〝歷史〞究竟是什麼呢?
歷史的含義和性質,有多種不同的詮釋。 梁啟超先生在他所著的《中國歷史研究法》中指出『史者何? 記述人類社會賡續活動之體相,校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係,以為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鑑也。 』《大英百科全書》註釋:『歷史一詞在使用中有兩種完全不同的含義:1、指構成人類往事的事件和行動;2、指對此種往事的記述及其研究模式。 前者是實際發生的事情,後者是對發生的事件進行的研究和描述。 』《蘇聯大百科全書》註解為:『 1 、自然界和社會上任何事件的發展過程。 宇宙史、地球史、各個學科史 —— 物理史、數學史、法律史等均可列入這一含義。 2 、一門研究人類社會具體的和多樣性的過去之學科,以解釋人類社會具體的現在和未來遠景作為宗旨。 』
廣義上,歷史是指過去發生的一切事件和過程,不一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繫。 在哲學上,這種含義下的歷史稱為歷史本體,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鳥類歷史等等。 而狹義的歷史則必須以文字記錄為基礎,即文字出現之後的歷史才算歷史,在此之前的歷史被稱為史前史。 與人類社會相關的歷史,又可以稱為人類史或社會史,而脫離人類社會的過去事件稱為自然史。 在人類史範疇內,歷史就是: 1 、 指人類社會過去發生的事件和行動; 2 、 對過去這些事件的記錄、描述和研究。 已發生的歷史事件是實在的,是客觀存在的,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梁啟超不把歷史看作是個別的孤立的人的活動,而看成人類社會的整體活動。因此,他主張從總體上研究歷史。
有學者認為歷史的意思亦包括人對歷史的認識,或是人所認識的歷史。 曾有人說過〝歷史是對過去的集體回憶〞。 過去發生的原來事件通過史藉轉移到眾人的意識裡,成為人們對歷史的認識。 歷史學家陳寅恪說過「國可忘,史不可滅」因為修史「系吾民族精神上生死一大事」。 可見共同歷史是維繫一個團體一個民族的基礎。 意大利哲學家克羅文齊提出「一切真歷史都是當代史」的見解,認為往事只有在當代人生活中發揮作用才成為歷史,否則是〝死的歷史〞,即編年史。 因此,同樣的歷史在不同的時期會被不斷的改寫。 英國哲學家哥林活特又進一步提出「一切歷史都是思想史」,即歷史是歷史學家思想的反映,不僅因時代而異,也因人而異。 雖然歷史事件是客觀存在的,歷史則是歷史學家主觀對客觀的歷史事件的認識。 由於人主觀的局限性,對客觀的歷史事件的認識是有限的,主觀的認識不能完全符合客觀的歷史,因此只有不斷改進逐漸接近。
中國歷史上很早就有史官名太史令,亦稱太史,傳夏代末已有此職。 西周、春秋時太史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編寫史書,兼管國家典籍、天文曆法、祭祀等,為朝廷大臣。 周朝實行貴族世襲的封建制度,史官也是家族世襲的。 《漢書 · 藝文志》說,「古者,君舉必書,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也可能是不成文的規定罷,史官是不能隨意撤換的。 雖然史官們地位低下,但具有一定的如實記錄歷史事件的權力,加上又不能隨意撤換,使統治者都有所懼怕,怕給歷史留下惡名。 史官的責任是〝秉筆直書〞。 但春秋戰國時史官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齊國太史一家三個兄弟先後為記載「夏五月,崔杼弒君」此事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更有不怕死的南史氏,聽到太史一家盡死,持簡前往續書,為後世所傳頌。 晉太史董狐不畏權勢,寫下「秋七月,趙盾弒其君」,受人尊重。 可惜這種〝獨立史官〞的傳統延續不了多久。 秦漢以後也設太史令,但職位漸低。 更可惜在漢朝太史司馬遷以後再難找到有勇氣
秉筆直書的獨立史官了。
按慣例,前朝的歷史由本朝編修。 每當兩個朝代交替的時候,新的統治者要為自己統治的合理性尋求歷史的依據,一方面,就要盡力隱瞞毀壞不利自己統治的史料,同時在編纂新的史書的時候就難免地對一些歷史進行歪曲更改,尤其是政權交替時期的歷史,對很多事實加以隱瞞甚至曲筆,向新的統治者歌功頌德,但對前朝君臣大加貶斥。 官方所修的歷史稱為正史,因此正史不一定完全忠於事實,因此有人說「二十四史者,二十四家史也」。 這種現象,故今中外都有發生。 亦有人說「歷史是勝利者寫的」,正確地說是「正史是勝利者寫的」。 誰是新的統治者就有權編寫新的歷史。 英國二十世紀初筆名喬治奧威爾在寫的 1984中寫下「誰擁有過去就擁有將來,誰擁有現在就擁有過去」,是指極權的執政者所寫的歷史是為他們的將來服務。 換句話來說,就是當權者為他們將來的利益書寫歷史。 所以正史多為統治者說好話,不一定全面和正確的。 曾有人說過:「好在歷史是人民寫的」。 所謂史失求諸野。 在正史外,民間亦有各種各樣的史料史藉和回億錄;由於不屬於官方所修,故稱為野史。 野史內容通常比較大膽開放,有可觀性,不過只反應作者本身對歷史事件的認識和意見,不一定是正確的。我們研究歷史,正史野史資料都要參閱。
後人對歷史的認識主要由歷史書藉中獲得,並從歷史中獲取經驗,為將來行事的借鑒。 史藉既然對後人的歷史認識那樣有影響力,那麼歷史學家的素質和良心,對史料文物的處理或採用,對追求事實的熱誠,對外來干擾壓力的態度等等,是決定能否客觀公正地書寫歷史的重要因素。 假若他們寫下的歷史內容不客觀不忠實,又沒有人糾正,而原始的史料文物受到破壞,千百年後有多少人能夠分辨出真偽,了解事實真相呢? 所以我們讀歷史,不能照單全收,要小心反复求證。 梁啟超先生在《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中指出 「史家第一件道德,莫過於真實」。 所謂真實,是對於舊史所敘述的史蹟,純採客觀的態度,不絲毫參以自己意見;因此誇大、附會、武斷都是要不得的。 他亦強調史實的客觀性,認為史家應提倡實求是,對舊史不可輕信,十之七八應取存疑態度。
歷史學家陳寅恪在講授歷史研究的心得時,常說 : 「最重要的就是要根據史籍或其它資料以證明史實,認識史實,對該史實有新的理解,或新的看法,這就是史學與史識的表現。」在講歷史研究時,也常說 : 「凡前人對歷史發展所留傳下來的記載或追述,我們如果要證明它為〝有〞,則比較容易,因為只要能夠發現一二種別的記錄,以作旁證,就可以證明它為〝有〞了;如果要證明它為〝無〞,則委實不易,千萬要小心從事。因為如你只查了一二種有關的文籍而不見其〝有〞,那是還不能說定了,因為資料是很難齊全的,現有的文籍雖全查過了,安知尚有地下未發現或將發現的資料仍可證明其非〝無〞呢?」可見他對歷史學術研究的嚴謹態度。
古代書寫歷史主要靠文字記載,口頭流傳,圖片紀錄,加上文物和遺蹟的佐證。由於時代遠久,文物、紀錄容易缺失和遺忘;要清楚明白真正發生的事不容易。 如今資訊發達,多媒體工具普遍,互聯網社交網站流行,每個事件行動都有大量文字、照片、錄像、通訊等紀錄留存。 參考的歷史資料比過去豐富得多,書寫歷史亦容易得多;如果有不忠實的內容,容易遭人質疑駁斥。 不過真正書寫歷史的學者,亦會面對不少的問題。
美國威斯理恩大學教授理察范恩在《誰擁有歷史》文章中比較現代歷史書寫研究,認為其中的問題有四大主題:「 1. 誰定義什麼才算歷史? 2. 誰讓歷史出版並銷售? 3. 誰掌握文件,亦即歷史的原始資源? 4. 如果上述一或二項域中的所有權擁有者阻礙歷史學者的工作,歷史學者能做什麼?」很多時候都是由當權者或出資者決定書寫那些及出版那些歷史內容的。 可見古今一樣,要全面地忠實地寫歷史並不容易。
地方誌、族譜家譜、傳記也是公共歷史的一部份,該等文獻所遇到的問題跟書寫歷史也是一樣。 假若真的有人畏於權勢,不敢客觀書寫或扭曲事實,後人對事件會有錯誤的認識。 不過只要原始史料文物不受破壞,又有正直學者繼往開來地研究,歷史真相始終會被揭露的。 有句名言:「你可以永遠欺騙少數人,也可以短暫欺騙所有人,但你不能永遠欺騙所有人」。 事實始終是笑到最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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