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六親、九族、五服?這些古時常常使用有關近親或親屬的名辭,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六親
如果說某人六親不認,貶義是指他不通人情,置親情於不顧。褒義的是指辦事不講情面,鐵面無私。對於六親,歷代說法不一,大致有以下幾種:
1.指父子、兄弟、從父兄弟、 從祖兄弟、 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漢賈誼《新書. 六術》:“戚屬以六為法,人有六親,六親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從父而為昆弟,故為從父昆弟;從父昆弟又有子,子從祖而昆弟,故為從祖昆弟;從祖昆弟又有子,子以曾祖而昆弟,故為曾祖昆弟;
曾祖昆弟又有子,子為族兄弟。務於六,此之謂六親“。
4.指父、子、兄、弟、夫、婦。《老子》:“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王弼注:“六親、父子、兄弟、夫婦也。” 《 後漢書。循吏傳、 秦彭》“乃為人設四誠,以定六親長幼之禮。”
唐李賢注:“立親,謂父子,兄弟,夫婦也。”
5.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史記. 管晏列傳》:“上服度則六親固”
。唐張守節正義:“六親,謂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從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亦泛指親族,親戚。
上述說法中,血緣關係紇婚姻關係最為親近的是第三種,所以多數人贊同這種說法。
九族
有說“一人犯事,株連九族”,何也?“九族”之說最早見於《書. 堯典》:“以親九族”
。從漢代起,“九族”有經學上有兩種解說,其社會,政治背景,分別從不同方面滿足統治者的需要。較流行的說法有兩種:
《書. 堯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孔傳:“以睦高祖,玄孫之親”
《詩 .王風. 葛荔序》:“週室道衰,棄其九族焉。”鄭玄箋:“九族者,氫己上至高祖及玄孫之親。”參閱《元典章》卷三十“五服圖“、《明會要》卷一○二《喪服》“本宗九族五服圖”。這句法構成了宗法倫理的基礎。唐、宋以後,在國法中獲得確認,其中明、清兩代的律令規定,九族專指父宗。
2.後代認為九族亦包含異姓親族,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合為九族。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族及外孫。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兒子。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漢書高帝紀上》:“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唐王昌齡《箜篌引》詩:“九族分離作楚囚,深溪寂寞弦苦幽”元無名氏《賺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誅。'
”這說法滿足了後代帝王利用血緣姻親關係實現對臣民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在賞賜或主要在懲罰時都利用九族為親同受株連的說法。
三族
九族以外,還有七族,三族等說。而“三族”所指,亦有不同的說法:
1.
指父、子、孫。《周禮. 春官. 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鄭玄注:“三族,謂父、子、孫”。《儀禮士昏禮》:“惟是三族之虞,使某也請吉日。”參閱孫詒讓《周禮正義》。
2.指父族、母族、妻族:《庄子. 徐无鬼》“夫與國君同食,澤及三族,而況父母乎!”成玄英疏:“三族,謂父母族、妻族也。”
《大戴禮記. 保傅》:“三族輔之。” 盧辯注: “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漢書高帝紀下》“詔敢有隨亡,罪三族。”顏師古注引如淳曰:
“父族、母族、妻族也“。
總而言之,無論“九族”“三族”還是“六親”,都是長期以來人們對血緣關係中較為密切的一些人的合稱。隨著情況,時代的變化,具體所指也不盡相同。
五服
有五服之內皆親也。五服,其實是死者親屬在居喪期間穿的五種喪服。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每個家族成員根據自己與死者的血緣關係,和當時社會所公認的形式來穿孝,戴孝,稱為“遵禮成服”。
兩千年來,漢族的孝服雖然有穿承和變異,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為五種,即:斬榱,齊榱,大功,小功,緦麻。
1.重孝服叫“斬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種。“榱”是指喪服中披於胸前的上衣,下衣則叫做裳。斬榱上衣下裳都用最粗的生麻布製成的,左右衣旁和下邊下縫,使斷處外露,以表示未經修飾,所以叫做斬榱。對“榱”的解釋,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榱。古代一般是服三年。
2.
次重孝服叫“齊榱”,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以此制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擺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 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榱”的禮制。孫子孝帽子上釘紅棉球,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餘者類推。孫子媳婦帶三花包頭,插一小紅福字。未出嫁、且未梳頭的孫女用長孝帶子在頭上圍一寬榱,結於頭後,餘頭下垂脊背,頭上亦插一小紅福字。子、孫女的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一塊,有的剪成蝙蝠,有的剪成其它圖案。按亡人性別,男左女右謂。之“釘紅兒”。重孫子孝帽子上釘粉紅棉球,亦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餘者類推。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兩塊,亦男左女右。
“釘雙補丁兒。”元孫肩上釘三個“釘丁兒”。古時齊榱期是三個月,也有一年和三年的。通常妻子死了,丈夫要服齊榱一年。
3.“大功”是輕於“齊榱”的喪服,是用熟麻布製作的,質料比“齊榱”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古時一般是九個月。
4.“小功”是輕於“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古時一般是五個月。
5.最輕的孝服是“緦麻”,是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現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稱為“漂孝”。凡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等穿孝都用這個檔次。古時一般是三個月。
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殯葬時也要披麻;如果在他鄉,那就“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帶縛髻。
可見傳統禮儀是根據喪服的質料和穿喪服的時間長短,來體現血緣關係的尊與卑,親與疏的差異的;可見誼有親疏,服有輕重。到了近代,中國的喪葬習俗受到西方的影響,喪服有了很大改變。通常是在告別死者,悼念亡魂時,左胸別一朵小黃花,左臂圍一塊黑紗。有些婦女死了親人在發際插一朵白絨花。這些象徵的致哀方式,比起古代喪服,要大大簡化了。
也有人用五服代表五輩人
;例如在山東膠東半島一帶,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就是利用這句話,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
來源: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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